“目前大病保險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覆蓋人口7億人,參保群眾保障水平普遍提高10至15個百分點。”談及保險業如何通過大病保險制度改善民生保障的話題,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說,除發展多樣化的商業養老健康保險業外,保監會還推進保險機構在更大范圍和更高統籌層次上經辦新農合等各類醫保服務,同時積極推動大病保險全面鋪開。今年保監會將按照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結合“兩會”代表和委員的建議及提案辦理工作,大力推進重點工作取得突破。在推動大病保險全面鋪開方面,保監會將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和六部委聯合發文要求,不斷提高大病保險覆蓋面和保障水平。
平穩運行喜中有憂
從2012年正式啟動到2013年“在全國25個省的144個統籌地區全面推開、覆蓋人群3.6億人”,再到“底16家保險公司在全國27個省的2000多個縣開展大病保險,覆蓋人口7億人、占應覆蓋人數的近70%”,大病保險的迅速擴面的確值得稱贊,但是這一惠民政策在具體執行當中也正面臨諸多困惑。
“大病保險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是用中國式辦法解決醫改這個世界性難題的重要探索。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是黨中央、國務院交給保險業的一份重任,體現了國家對保險業的信任和期待。”在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看來,雖然兩年多來大病保險制度平穩開展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大病保險運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在大病保險的定位方面,目前絕大多數大病保險項目都是對患者的大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而這種以大額醫療費用為保障范圍的普惠型的制度設計卻存在推高醫療費用的負面激勵的現象,影響了政策效果。此外,統籌層次偏低或將影響大病保險保障待遇的平等性和資金籌集持續性,而保險公司介入醫療行為程度不足也將制約其促進醫療行為規范、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等作用的發揮。
在建議“調整為以重大疾病為保障范圍開展大病保險,同時加強與基本醫保、商業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制度銜接”的同時,黃洪也強調“承辦公司大病保險服務能力有待提升”。黃洪說,大病保險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處于承辦初期,保險機構在人才隊伍、信息系統的建設方面還相對滯后,與政府對接能力、提供即時結算服務、開展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