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設計仍待完善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大病保險制度運行當中遇到的問題,中國保監會加強了與各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著力解決各地在大病保險開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保監局也積極參與地方大病保險政策制定、方案設計,加大對大病保險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之承辦保險機構發揮專業優勢,不斷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大病保險制度整體運行平穩并且有效緩解了“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問題。
對于大病保險的作用,一位保險專家告訴記者,大病保險是通過購買商業保險機構的保險產品的方式來實施的,是在社會事業管理中成功引入了市場機制,也是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一次成功實踐。通過大病保險,罹患大病的參保群眾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了10-15個百分點,而且“發生費用越高,報銷比例越高”的制度設計,也讓大病患者報銷水平遠超基本醫保報銷水平,有的報銷數額甚至高達80多萬元,讓許多不幸的家庭渡過了難關。
“正是因為大病保險雪中送炭效果突出,參保群眾得到了實惠,群眾滿意度較高,因此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各方總體上對大病保險的評價是積極的、正面的。但是大病保險在實際運行當中也正遭遇部門利益之爭、保險公司價格競爭、制度設計仍待完善等諸多問題,因此建議有關部門不斷完善大病保險的制度設計,研究探索不同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同時規范大病保險的運行秩序,讓大病保險這一惠民政策能夠走得更長、更好。”上述專家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