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蘭州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蘭州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完善農村貧困人口健康扶貧政策,全面落實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先看病后付費”和“一站式”即時結報工作,有效減輕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蘭州市印發《關于完善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提高基本醫保保障水平
全市所有城鄉居民參保患者門診和住院報銷比例上調5%。調整后:
1、普通門診統籌報銷比例為65%;
2、住院統籌報銷比例為:
一級醫療機構90%(鄉級醫院)
二級醫療機構85%(縣級醫院)
三級乙等醫療機構75%(市級醫院)
三級甲等醫療機構65%(省級醫院)
3、重大疾病支付限額75%;
4、分級診療病種支付限額提高5%(縣級75%、鄉級85%);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患者先自付10%后,按比例進行報銷。特殊疾病長期門診支付待遇政策、其他報銷政策、優惠政策不變。
提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基本醫保保障水平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達不到大病保險條件,實際補償比低于85%的部分或者經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達不到醫療救助條件,實際補償比低于85%的部分進行補償。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際補償比低于85%的部分,由大病保險商業經辦機構作為具體執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