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江山中學、常山一中、開化中學等省重點中學應安排60%的指令性計劃指標,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初中學校的畢業生人數、參加學業考試的報考率和學校規范辦學情況等因素分配,并繼續堅持向農村初中傾斜的原則定向分解到各初中;根據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各地計劃內錄取工作統一進行,實行分校錄取。
3.特長生招生錄取
從開始,實施特長生招生。特長學生是指在某一學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藝術、體育、創新發明、信息技術、自然科學、文學創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定位和特色,確定招收特長生的類別。特長生的招收由招生學校于4月10日前提出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辦法、專業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專業測試時間、地點等),報招生學校所在地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特長生的學業成績應不低于招生學校統招錄取分數線的60%,專業測試于4月底前由各地教育部門進行統一安排,測試方案、測試結果應及時公布,錄取比例控制在該校招生計劃數的5%以內。
4.創新人才提前錄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0〕48號)、《教育部關于2013年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意見》(教改〔2013〕1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衢州市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繼續面向全市招收創新人才培養對象,具體招生工作由衢州二中組織實施并接受市教育局的監督。面向各縣(市)實際招收的創新人才新生數,在衢州二中面向各縣(市)統招的計劃數中作相應的核減。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
(四)嚴格加分政策
1.體育競賽類獲獎加分
(1)獲市(地)級體育競賽(指市運會、市青少年體育傳統項目運動會或由市教育局、體育局聯合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前三名優勝者,可按名次分別加6、4、2分投檔。由市教育局、體育局聯合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獲獎證書上應蓋有市教育局印章。
(2)獲省級體育競賽(指省運會、體育大會比賽或由省級及以上教育、體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競賽)四~六名優勝者,可加6分投檔。獲省級體育競賽(同上)一~三名優勝者或國家級比賽一~六名優勝者,可加8分投檔。由省級及以上教育、體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競賽獲獎證書上應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各類獲獎證書的有效期限為2012年8月1日至5月31日。體育類集體項目(2人及以上)不列入中考加分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