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類、02計算機類、03文秘類、04化工(環保)類、05藥學類、06建筑類、07烹飪類、08旅游服務類、09服裝類、10財會類、11電子與電工類、12商業類、13外貿類、14醫學護理類、15農藝類、16藝術類、17其他類。
其中藝術類分為工藝美術(專業考試代碼為1)、影視表演(專業考試代碼為2)、舞蹈(專業考試代碼為3)、音樂(專業考試代碼為4)、時裝表演(專業考試代碼為5);“其他類”分為安全防范(專業考試代碼為1)、體育(專業考試代碼為2)、學前教育(專業考試代碼為4)、退役士兵高職招生(專業考試代碼為5)、汽車專業(專業考試代碼為6)、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專業考試代碼為7)。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報考。“其他類”中,“退役士兵高職招生”只招收經審核通過的退役士兵考生,“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只招我省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優秀畢業生,均不組織全省統一的職業技能考試。
3.申請體育項目加分并需參加全省體育項目加分統一認定測試的考生,在完成高考報名信息錄入后,須進入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報名界面,按要求辦理網上報名相關手續。
(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地點:
(1)我省戶籍人員: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確認和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現場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報考“其他類”中“退役士兵高職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選擇戶籍所在地為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
(2)隨遷子女:須在畢業前學籍所在地的現場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3月8日至3月10日。已按規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此期間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和信息復核、確認等手續(含體育項目加分統一認定測試)。未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以下證件:
(1)本省戶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其中,退役士兵還需交驗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核發的《退役士兵報考高等職業學校資格審核表》。
(2)隨遷子女: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外,還需同時交驗《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浙高中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附件4)。該表經核驗后由現場確認點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留存。
(3)報考計算機類、文秘類、化工(環保)類、藥學類、財會類、商業類、醫學護理類、農藝類的考生,還須交驗職業技能證書原件并上交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