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租賃政府廉租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雙方合計不得超過提取日之前12個月以內所付房租的部分。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租房期間內每隔12個月均可提取一次。
四、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雙方合計不得超過提取日之前12個月以內的還款本息額。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每還12個月均可提取一次。
五、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雙方合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享受期間內每隔12個月均可提取一次。
六、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提取日之前12個月以內實際支付的藥費支出。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患病期間內每隔12個月均可提取一次。
七、因見義勇為造成人身傷害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存儲額。
八、本人或直系親屬發生不可預見的災難性事故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均可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存儲額。
九、離休、退休的,職工可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十、到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職工可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十一、調離本行政區域的,職工可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十二、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繼承人可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十三、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封存狀態并符合有關規定的,職工可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十四、單位發生撤銷、解散、破產情形,無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或者有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由清算組織進行清算后按規定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北京公積金官網登錄入口網
時間:2024-05-27 09:0:55達州如何計算公積金
時間:2024-02-12 02:0:54廣安如何計算公積金
時間:2024-02-12 02:0:39宜賓如何計算公積金
時間:2024-02-12 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