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而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較之前均有提高。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較大,例如南寧市,調整后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小時。相比于原來的1400元/月,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增加了280元。
看看發布的廣西最低工資標準
大家可以對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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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是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底線,不是工資分配的唯一標準。用人單位不能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單位的標準工資來理解。
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為企業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卻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咨詢或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