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養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動物類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誰都無法預測發生什么樣的情況,城市規范的基本規定就是要求養犬的公民,遛狗時需要拴繩,以免給他人造成傷害,或者嚇到兒童,那么肇慶養犬管理條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肇慶養犬管理條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養狗不登記,遛狗不栓繩,糞便不清理……這些不文明養狗行為普遍存在。為規范養犬行為和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肇慶市出臺了新版《肇慶市犬類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并于1月1日起實施。
對不文明養犬行為,不少市民表示既要有規章制度,更要落實到位,執行監管。對此,該《細則》明確了公安機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等五大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責。
《細則》規定,對犬類狂犬病實行強制免疫制度,犬只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依法設立的動物診療機構進行免疫后,給予核發《免疫登記證》。未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的,由公安機關扣押犬只,責令三日內申請補辦登記,并處對單位每犬2000元罰款,對個人每犬500元罰款;逾期不申請補辦的,沒收犬只。取得《養犬登記證》的犬只采用佩戴犬牌、電子識別器、照片等手段進行犬只身份識別,所需費用由犬主承擔。
同時,《細則》規定,在嚴格管理區,即各縣(市、區)政府所在地城區、城鎮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區域,攜犬出戶必須為犬只束犬鏈,佩戴犬牌,并為犬只戴嘴套或者裝入犬籠,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或者陪伴牽領。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此外,《細則》明確規定,公共場所禁止攜帶犬只及遛犬。包括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醫院、學校、商場、市場、車站、賓館、餐飲場所等公共場所,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游樂場等公眾文化娛樂及集會場所,以及其他設有禁令標識的場所。
如未按規定攜帶犬只進入犬只禁入區域,或帶不符合外出條件的犬只外出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養犬人的養犬行為或犬只嚴重妨礙、干擾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強制收容犬只,對個人或者單位處500元罰款。
對犬只傷人情況,《細則》規定,所養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屬于刑事犯罪的按相關法規處置;對未立即將受傷者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并先行支付醫療費用的,由公安機關強制收容犬只,對個人處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罰款。
一、重點管理區內,一戶一犬(非烈性犬)。
1、申請人身份證(本市戶籍人口、年滿18周歲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本市居住證。
2、有效的獨戶住所證件。包括:“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房主同意飼養的書面說明。
3、單位辦證須需提供單位主體資格證明、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件;養犬用途說明;看管犬只人員的身份證件;養犬管理制度,專門場所、安全圈養設施等(拍照上傳)。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
5、寵物的三張拍攝照片分別是正面照、左側照、右側照。
二、一般管理區內,養犬人持有效證件和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辦理養犬登記手續。
三、養犬登記為一次性登記。 養犬人應當在取得免疫證后五日內,攜犬只到公安機關確定的登記場所辦理養犬登記手續;也可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自主申請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登記。
四、外市依法登記的犬只,在本市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五、養犬人變更住所、聯系方式的,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提交變更后的有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
六、需要變更養犬人的,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提交變更后養犬人的有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
七、犬只死亡、走失、送交留檢場所的,養犬人通過犬主app或其他政務平臺自主申請注銷,也可到免疫登記點辦理注銷。
認證流程
第一步:犬主在公眾號/APP上提交(犬主身份信息、地址信息、犬只照片、品種類型等,扶助/導盲犬需額外的相關證明材料,選擇領取犬只登記標識的免疫點);
第二步:公安人員對犬主提交的信息進行審核;
第三步:審核通過后,犬主前往選擇的免疫點領取犬只登記標識;
第四步:免疫點工作人員發放犬只登記標識、并提交犬只登記標識信息,系統自動生成電子養犬登記證;
第五步:養犬登記辦理成功,犬主可自主選擇是否打印養犬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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