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但五年過去,五大試點省市改革仍處于分類改革階段,沒有一個出臺正式實施方案。
每年“兩會”,“拍磚”瞄準養老金雙軌制也是必然出現的熱門話題。但始終未有較高層面的新政出臺,2012年“兩會”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也只是回應說,將來我們在總結試點的基礎上要完善這一制度,到合適的時候會在全國范圍內推行。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后,《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這里的“公平”被媒體和有關專家認為是指導下一步養老金如何并軌。
事情的最新進展,是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2013年12月中旬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針對并軌問題的回應:目前已經形成了十幾份研究報告,正在進行全面的匯總和歸納。等形成總體方案后,會再“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幾個月前另一次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追問了“并軌”的“時間表”,胡曉義說,“沒有辦法回答”。
多年的雙軌制已經事實上造成了企業職工與政府事業單位人員間巨大的養老差距,這種差距在可預見的未來還可能繼續擴大。對于普通民眾而言,依靠養老金“安享晚年”只是看起來很美好。
中國社會保險制度下,各種保障制度之間存在嚴格的界限。以民眾普遍關心的養老保險為例,不同職業身份的人享受著極為不同的保障待遇。例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主要險種的主體參保人分別為企業職工、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及公務員。而不同的養老保險類型不僅帶來了懸殊的養老待遇,也使各群體對于養老保險的滿意度大相徑庭。有近8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者表示養老金不能滿足生活需要,對養老金最滿意的當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人員,他們之中,僅有3.8%的人認為養老金難以滿足生活所需。更高收入者獲得更多的養老金,這使得社保制度不但沒有通過再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反而加劇了實際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