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那么今年全國兩會有哪些熱點提案呢,一起來了解最近幾年全國兩會關于老年人問題的提案熱點消息解讀,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政策內容以官方發布為準。
隨著中國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養老將會是未來每個人要面對的問題。而如何養老則是中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后,整個社會需要回答的問題。前不久,國家發改委等18部門聯合發文稱,將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支持境內外資本投資舉辦養老機構。事實上,作為重要的民生話題,養老一直是近幾年兩會的關注熱點與討論熱點。
3月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以下簡稱“兩會”)在京召開,多名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就養老投資、社區養老、醫養結合、智慧養老等話題進行了建言獻策。以下是小編對近兩日有關養老提案的匯總:
Part 1
祈福集團副董事長孟麗紅在《關于落實、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養老服務合作,發展優質養老服務》的提案中,提出:
1、支持優質社會資本舉辦高端、個性化社區型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并推廣養老機構與醫院、居住社區、智慧養老相結合的模式,共享資源,提供快速診療、醫治、護理、康復服務。
2、養老行業投入成本高、營利點低,需給予資質、稅收、優惠政策;在法律上完善、明確醫養型養老機構的制度標準、法律責任,引導社會資本進入。
3、醫保定點向醫養結合型機構松綁傾斜,將適量的醫保及商業保險資金引向醫養結合領域,為醫養結合能持續發展提供經濟保障。
Part 2
全國政協委員、三胞集團董事長袁亞非繼去年兩會提出養老提案后,今年繼續聚焦養老,他提出:
1、建議推動長期護理險(長護險)與居家養老結合。目前長護險由醫保部門主導,通常針對高齡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臨床護理服務。而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由民政部門主導,政府購買服務對象以“兜底老人”為主,與長護險服務對象不完全重合。兩者在提供的服務項目上雖有重疊,但也有不同之處,可以形成互補。
2、建議進一步引導和鼓勵商業長護險與居家養老結合。目前長護險體系以社保為主,目的是滿足老人基本護理需求,若要長護險健康發展,并滿足老人多元化、多層次需求,必須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險機制,尤其要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
Part 3
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楊明生針對養老提出以下建議:
1、加強個稅遞延養老保險的頂層制度設計和推廣。在覆蓋范圍上,建議提升稅收優惠力度,將個人為配偶投保個稅遞延養老保險列入稅收抵扣范圍,并進一步降低領取時7.5%的實際稅率;在抵扣程序上,建議與新稅法接軌,采用定額扣除制,即去掉6%的浮動限額約束,將稅延額度確定為一個固定值,并將月抵扣改為年抵扣,同時將其與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項一起作為稅前扣除項目納入“個人所得稅”APP,以此簡化流程;在繳費方式上,為進一步提升廣泛參與力度,建議可考慮將個稅遞延養老保險作為類企業年金的半強制性“自動參保”計劃,默認員工自動參保,以提高整體效率。在及時加強、完善頂層設計的同時,盡快向全國范圍內推廣。
2、加強長期護理保險的頂層制度設計和推廣。制定統一的失能評定、待遇給予、護理服務、經辦服務等標準體系,盡快形成適應我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同時鼓勵積極發揮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的作用,提高經辦管理服務能力。
3、出臺和完善投資養老社區項目配套支持政策。建議完善土地支持政策,落實養老用地供給,進一步推動各省市在城市總規中單列養老用地指標,明確供地計劃、土地性質和用途、地價優惠和相關補貼支持措施等;在建設規劃標準上,建議根據養老社區運營管理實際,針對養老需求差異,研究出臺適合養老社區運營發展的建設規劃標準規范;在稅收減免上,建議統籌研究出臺相應政策予以適度減免。
4、加強醫療護理和生活護理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為鼓勵醫養人才培養,建議研究給予更多招生和補助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如放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地區限制、與扶貧扶智相結合,鼓勵貧困地區相關人員報考、減免相關專業學生的學費、給予養老服務崗位從業人員相應補貼等,統籌解決醫養專業人才匱乏問題,同時建議加強對生活和醫療結合型護理人員的培訓和政策支持,對家政等生活護理人員通過資格認證培訓、考試等提升醫療實用護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