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漲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15年來堅持的一貫原則,具有社會進步的慣性。社會在進步和發展,退休人員也要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所以宜昌企業退休漲工資是肯定的。實際上每年的調整都是國家統一下發通知,各省市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根據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國家通知,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那么小編預測宜昌的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增長比例也應該在5%左右。那么宜昌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宜昌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由于宜昌企業退休漲工資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編暫先整理出2018年宜昌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宜昌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如下:
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5.1 %。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三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三次同步調整待遇。我省去年已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調整辦法,體現制度并軌、規則公平,今年,繼續按照統一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結合!岸~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調”“長繳多調”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的關懷照顧。
養老金調整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由于參加工作時間早晚、退休時間早晚、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現在年齡大小的不同,每個人增加的金額有所差別。
對于企業退休人員,由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要求7月底前發放到位;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基本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尚未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退休費的單位代調或預調,都要求8月底前發放到位。
具體調整辦法為:
一是定額調整。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三是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后,對部分人員再按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