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那么吉林醫療保險報銷有哪些新政策呢?吉林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有什么規定?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吉林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其住院醫療費實行分段按比例報銷,在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住院,1元至16萬元報銷85%;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1元至6萬元報銷70%,60001元至16萬元報銷75%;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1元至3萬元報銷55%,30001元至6萬元報銷60%,60001元至16萬元報65%。
另外,參保人員在支付乙類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項目費用時,先由個人支付10%。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異地住院醫療費,依照我市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和費用分段支付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報銷。其他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異地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降低20個百分點。降低比例部分不計入醫保其他支付范圍。
吉林省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為65%。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門診統籌支付比例進一步提高。探索通過個人賬戶調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
吉林市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并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在收入住院時,醫院收取參保人員部分押金,押金數額由醫院根據病情按比例確定。如被派遣人員單位和參保人員未能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員個人全額墊付。
吉林市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統一提高到16萬元。
二、統一城鎮居民住院醫療費的個人起付標準,按照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分別調整為400元、800元、1100元。
三、住院醫療費實行分段按比例報銷。在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住院不分段,1元-160000元報銷85%;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1元-60000元報銷70%,60001元-160000元報銷75%;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1元-30000元報銷55%,30001元-60000元報銷60%,60001元-160000元報65%。具體費用分段和報銷比例見附表。
根據省統一要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基金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從當年政府補助資金中提取。參保居民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累計超過9600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險基金給予分段報銷:0?1萬元(含1萬元)報50%,1?5萬元(含5萬元)區間每增加1萬元,報銷比例增加1%;5?10萬元(含10萬元)報65%;10-30萬元報80%。年度最高報銷額度為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