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那么常州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是如何的?常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是什么時候?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常州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日前,江蘇省人社廳發出通知,從2018年8月1日起,江蘇將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常州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4個區執行省定一類標準:2020元/月,金溧二地執行省定二類標準:1830元/月。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一類標準,由原來的1890元/月上調到2020元/月,增加130元;金壇區、溧陽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二類標準,由原來的1720元/月上調到1830元/月,增加110元。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一類標準,由原來的17元/小時上調到18.5元/小時;金壇區、溧陽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二類標準,由原來的15.5元/小時上調到16.5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一類標準,由原來的1890元/月上調到2020元/月,增加130元。
金壇區、溧陽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二類標準,由原來的1720元/月上調到1830元/月,增加1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一類標準,由原來的17元/小時上調到18.5元/小時。
金壇區、溧陽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二類標準,由原來的15.5元/小時上調到16.5元/小時。